关于开展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

2020年11月12日 工厂(实训中心) 

各部门(单位):

现将学校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,请各部门(单位)按通知要求做好相关评审工作。

一、评审范围

符合申报条件的学校在职在岗人员。

二、评审条件

按照《关于印发<成都工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暂行管理办法(试行)>的通知》(成工院〔2015〕74号)(附件1)文件要求执行。

三、申报材料

各部门(单位)完成考核推荐工作后,于2020年11月25日之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人事处(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3):

1.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的考核推荐材料一式一份;

2.《成都工业学院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》一式一份(见附件4);

3.《成都工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》(见附件5);

4.2020年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汇总表》一式一份,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(见附件6);

5.业绩材料一式一份。

特别提醒:

申报管理研究系列的教师请于20201116日之前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到人事处。

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请于20201113日之前提交“代表作”外审材料一式三份(见附件7-9)和《2020年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汇总表》(高级)至人事处。

四、工作程序

个人申报、学院考核推荐组推荐并公示、学校复审、学科评议组评议、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公示(具体工作安排见附件2)。

五、有关说明

(一)职称外语和计算机的问题

根据四川省委办公厅《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川委办〔2018〕13号)的文件要求,我校对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要求。

(二)成果统计截止时间和折算的问题

2020年职称评审的成果统计截止时间为20201110日,超过时限的成果原则上不予统计。本次评审不考虑科研成果的折算以及科研业绩的抵扣方式。

(三)任职资格时间的计算问题

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从本人取得该级职务之日起算;入校前未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博士,其讲师任职资格时间从其入校满3个月起算。

(四)“代表作”外审材料的问题

外送专家鉴定须有至少两位专家鉴定意见为“达到”或“完全达到”拟晋升的任职资格条件,方能提交校学科评议组进行推荐评议。

(五)其他系列的申报问题

以考代评、考评结合的职称系列须经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同意推荐,本次一同申报。

(六)请申请人务必严格按要求准备材料,各部门(单位)务必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,确保材料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。材料不符合规定或报送时间逾期者,不予受理。





附件:1.《关于印发<成都工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暂行管理办法(试行)>的通知》

2. 2020年职称评审工作安排

3. 2020年职称评审材料要求

4.《成都工业学院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》

5.《成都工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》

6.《2020年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汇总表》

7.《成都工业学院职称评审代表作送鉴信息登记表》

8.《专家鉴定意见表》

9.《专家鉴定意见表》填写温馨提示

10.《成都工业学院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材料清单》

11.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(2018年4月更新)




2020年1110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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